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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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性


潘佳营●著


1
        “嗨,文,你今天可好?”
  吉米走进办公室后便匆匆和我打了个招呼。他把手中一个陈旧得说不上什么颜色的帆布包放在桌子上,从里面抽出一条毛巾,一面擦着额头和身上的汗,一面喘着气,在办公室里来回走着。
  “吉米,你好!怎么,你又骑自行车来啦?”我正在桌前忙着,便头也不回,敷衍地回答了他的招呼。
  吉米喜欢在天晴的时候骑自行车从六英里外的住处来这里。由于一路上山坡很多,每次来到办公室他都是满头大汗的。特别是在夏天,他有时索性赤着上身骑车子,来到办公室等汗乾了后才把背心穿上。
  他个子很高,身材匀称。长长的亚麻色头发披在肩膀上,衬托出一张颇清秀的脸庞。微弯的鼻粱上架着一副银框眼镜,镜片后藏着一对浅蓝色像绵羊一样善良的眼睛。
  他刚来念硕士学位的时候,我已经修完博士的必修课,正准备开始我的博士研究项目。虽然我们跟随同一个导师,可是由于研究范围不同,因此彼此并不很熟。不过,我听说他是一个很出色的学生。
  在美国人崇尚的强者文化的熏陶下,产生了不少自以为是,说起话来滔滔不绝,无论在什么场合都想当领头羊的美国人。但吉米却不是这样。他说话轻声细气,为人温文有礼,一副谦谦君子的模样。
  吉米有一段不平凡的经历。他在本科毕业后参加了和平工作队,到非洲刚果民主共和国(当时叫柴依尔)服务了六年,教村民养鱼。回到美国后,他在加州环保局工作了两年,才来到北卡念硕士学位。
  我后来才知道,愿意抛弃舒适的美国生活,到落后国家长期服务的人,一般上如果不是虔诚的教徒,便是有理想的自由派。吉米属于后者。他时常抱怨北卡的人太保守,声称毕业后会设法回到加州去,因为,用他自己的话说,加州的人开明得多了。

2
        以吉米的相貌,再加上那样随和的性格,使他具有十足吸引异性的条件。果然过不了多久,我看见他和一位来自中美洲巴哈马的印度籍女同学由谈笑风生进而出双入对,就理所当然地一点也不觉得惊奇了。后来,他告诉我他们已经同居,并且将来打算结婚。
  那年夏末,吉米邀请我和几位同学到他租的公寓去。他特别声明不必带食物,因为他的女友会准备足够大家吃的很有印度风味的菜肴。
  那间公寓离大学很近,看起来还很新。楼下是大厅和厨房,全铺上橡木地板。大厅里摆着两张不新半旧的沙发和一张小茶几,靠厨房的那一边摆着一张小餐桌。由于家俱不多,使不大的房子显得宽敞。
  用过又香又辣的印度餐后,吉米带我们上楼参观。楼上有两间房间,一间是书房,另一间是睡房。
  书房简单得出奇。靠窗的那面墙摆着一张小桌子,上面放了一台个人电脑。桌子边摆着几个由镂空塑料箱子堆叠起来的书架。这些一向上翻就能一箱箱搬走的书架,很适合经常搬家的大学生,因此在当时很流行。
  睡房也很简朴。最特别的是没有床,取而代之的是铺在地上的一张非常宽大的软地铺。睡房的一边是一个连墙衣橱,另一边的墙上挂着一幅抽象画。入门的墙边立着一个半人高的八斗立柜,上面摆着几样女人的化妆品。
  离开睡房前,立柜上的某样东西引起了我的注意。我定睛一看,是几排装在透明塑料盒里的避孕药。

3

  念高等学位可以是很愉快的经验,也可以是很折磨人的,这要看你碰上什么样的教授。我本以为硕士后顶多再两年便能得到博士,想不到我的导师找了个理由,蛮横地要我扩大研究范围,使我指日可待的毕业之日顿时变得遥遥无期。我心里不满,可是又无可奈何。我想过放弃,可是又不甘心。最后,我只好咬紧牙根,加倍努力起来。我当时心里不服气地想:你尽管刁难吧,我偏偏要向你证明我是有得博士学位的能耐,看你能拿我怎么样!毕竟,我那时年轻气盛,有过份膨胀的自尊,对美国文化了解不多,对怎样应付教授不合理的要求更是无知得很。
  大概是看我把自己搞得太累,吉米有一次特地约我到佛兰克林街上的一间小咖啡店去吃午餐。我必须承认,虽然我在这个大学城已经呆了四年,可是对城里这条最热闹的大街却还是感到很陌生。平时我只来往于住所和实验室之间,除了搞研究之外,还是搞研究,绝少接触大学城的其他生活。要不是他带我来,我还不知道这里有这么一间小咖啡店。
  他叫了两碗杂豆羹和两杯咖啡,便挑了一张桌子和我面对面坐了下来。我尝了两口,觉得味道蛮好,便谢谢他特地约我出来。
  他微微一笑,以一种很斯文的姿态吃了几口,才停下来,用带笑的眼睛盯着我瞧了好一阵子,才开口说:“你知道为什么我约你出来吗?”
  “不知道,”我心里有点纳罕。
  “我觉得你工作太勤劳了!告诉我,你一天工作几小时?”
  “我没有仔细去算,不知道。”
  “好,你每天几点到实验室去?几点离开?”
  “通常是早上七点就到,晚上十点才离开。”
  “一星期工作几天?”
  “七天。”
  “我的天!比我想像的还糟!你这样怎么行呢?除了研究外,你还能期望有什么其他的生活呢?”
  “我也没办法。如果根据原来的计划,我现在就已经毕业了。可是米勒教授节外生枝,要我扩大研究范围。我也是不得已的呀!”
  米勒教授是我们的导师。
  “我觉得这是因为你不会争取自己的权力的缘故。那时他叫你扩大研究计划,你其实可以提出反对的意见。也许你需要婉转地说,但是你绝对有权力可以反对他不合理的要求!”看我似乎不太相信他的话,他接着说:“米勒教授也曾经要我做些额外的研究,我就对他说那些研究牵涉太广,超出了硕士研究的范围。如果可能的话,我倒是愿意在得到了硕士学位之后,继续做博士的研究。他后来被说服了。”
  那晚我趟在床上,反复地回想着吉米的谈话。我觉得他说得有道理:当时米勒教授提出要我扩大研究范围的事,我绝对有权力提出反对的意见。可惜我来自一个权威和权力不容被挑战的国家,在那样的环境里,自己别无选择地被塑造成了一个唯唯诺诺的顺民,即不懂争取自己的权利,也过份轻易地让自己屈服于形形色色虚虚假假的权威。

4
        经过那次谈话之后,我和吉米的友谊有了长足的进展。通过他,我对美国的文化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对错综复杂的两党政治以及司法、立法、行政三权分立的制度也有了深一层的了解。在他的影响下,我甚至对仍然尖锐的种族问题和其他社会弊病也开始关心了起来。总之,我一改过去那种只顾埋头搞研究而不管天下事的做法,开始抬头注意周遭发生的事了。
  我也和吉米的女友罗希妮变得熟稔了。她长得小巧玲珑,一双乌黑灵活的大眼睛照亮了她那细致的瓜子脸,使她显得格外妩媚。
  吉米和罗希妮的实验室虽然在同一座大楼内,但分隔在大楼最远的两边,因此白天忙起来的时候见面也不容易。有时为了相约见面,罗希妮便会来到我们的研究生办公室,在吉米的桌子上留下字条。
  由于他们都懂一些法文,因此除了在字条上留下英文信息之外,罗希妮不时还添上法文句子如“我非常爱你”、“半日不见、非常想念”之类的极富罗曼蒂克的话。她以为没人会看懂那些法文。直到有一天,吉米和她在办公室碰头,我便故意走过去,假装意外地把字条上的那句“我爱你比你爱我更深”的法文大声地念了出来。她大吃一惊,马上握起拳头,半羞半嗔地在我肩膀上用力捶了一下。接着,我们三人都笑成了一团。

5
        我快毕业那年的夏天,吉米告诉我他已经和罗希妮到县政府的法院宣誓结婚,而且也搬进了他新买的房子。他们并没有举行婚礼,只以旅行结婚的方式到加州去渡蜜月。蜜月旅行回来后,他们夫妇俩举办了一个自由餐会,邀请系里的同学到他们的新居去。
  那是位于树林边的一所单层平房,即朴素又幽雅,就像房子的主人一样。进门是大厅,右边是通往屋后大阳台的两扇玻璃拉门,左边是一个通往厨房的非正式饭厅。大厅的侧面有一条通往睡房和起居间的走廊,走廊上是两面落地大窗,窗外是浓荫覆盖的前院。院内有几棵没经过修剪的十来尺高的南天竹,在伸张得很开的横枝上还挂着几束去年冬天残留下来的变黑了的果串。
  由于主人忙着准备食物,便让客人自由参观房子。我趁机参观一下主人房,发现摆设和过去他们住公寓时差不多,依然是以软地铺代替床。
  由于摆设简单朴素,使这所面积不大的房子显得宽敞雅致。
  我们在屋子后边的大阳台上用餐。餐后,吉米带我们到屋后的树林里去散步。那是这一带常见的落叶乔木和松树的混合林,林间小道上落满了厚厚的松针。走了约两百米,眼前豁然开朗,出现了一个约有五亩大的小湖。据吉米说,我们身处的是教会假日营的营地。说着,他指了指湖边的一个浮台,告诉我们在秋高气爽的时候,经常有人从那里下船。
  那天在回家的路上,我想得很多。一方面我很替吉米和罗希妮感到高兴,高兴他们像童话故事美满的结尾一样──从此快乐地生活在一起。另一方面,我也开始对自己的前途感到担忧:我那时毕业在即,到底能不能顺利找到工作,还是一个未知数。因为当时美国经济正处萧条,对外国人找工作非常不利。我天真地想:如果我能找到工作,我也会像吉米一样,搬进一间幽雅的林间小屋,这么一来,人生足矣。

6
        我工作三年之后,有一天在办公室忽然接到吉米的电话。我问起他的情况,才知道再过一年他便能进行博士答辨。谈了一阵,他忽然问我:“你这个星期六有没有空?我有一件重要的事要告诉你。”
  “重要的事?是不是──”我自作聪明地说,“你有小孩了?”
  “哦,不是不是!”听筒里传来了他咯咯的笑声。
  “那么,你是否可以给我一点暗示?”
  “不行,这件事要等我们见面时再说。”
  我们约好了星期六下午两点在他家见面。
  当我准时把车子开到吉米住家旁边的车道时,刚好遇到他开门出来倒垃圾。他穿着一件浅蓝色的牛仔裤,上身是一件宽松的长袖毛线衣。这样的穿着很平常。不平常的是他耳朵上挂着一对三寸来长的金耳环。我心里嘀咕:这是怎么一回事?不过,表面上我却不当一回事地一面和他寒喧,一面跟随他进了屋子。
  他让我在小餐桌前坐下,为我倒来了一杯咖啡,然后在我右边对过的一张椅子上坐了下来。
  “你知道我叫你来的目的是什么吗?”他微微一笑,打开了话题,声音是温柔的。
  “不知道。”我回答,两眼盯着他那对金耳环。
  “我告诉你之后你可别吃惊。”
  “你就说吧!”
  “我已经决定改变性别。目前我正在接受荷尔蒙治疗,将来我会动手术,变成一个真正的女人。”
  我心里震荡了一下,不过脑子里很快就闪过了一个念头:他特地邀请我来讲这件事,一定是需要精神上的支持吧!于是,我便以一种能力所能做到的冷静语气,说:
  “我并不觉得特别的惊奇,因为我早听过有人这么做。不过,告诉我,为什么你决定这么做呢?”
  “我已经想了很久了。其实,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很想做女人了。”
  “哦,真的?”
  “别误会,”他看了我一眼。“我对男人一点兴趣都没有。我就只是喜欢做一个女人。”
  “罗希妮是怎么想的?”
  “她基本上已经能接受了。其实,在我们结婚前,已经对这个问题作过长时间的讨论了。”
  “你们夫妻间的……性生活是不是有问题?”问这句话的时候,我想起了在他们公寓里看到的避孕药。
  “不是,我们之间蛮好的。我相信我是个称职的丈夫,而且可以继续做一个称职的丈夫。不过这不是我最喜欢的,我觉得做个女人会使我感到更快乐。”
  “那么,你们以后的关系会怎样呢?”
  “我们已经离婚了。罗希妮现在搬出去住,过一段时期她会再搬回来。她打算去学医,想将来专攻心理学或精神病理。我理解她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打算。”
  “你的父母是怎么想的?”
  “他们起初当然很不赞成。不过现在他们都能接受了,特别是我母亲。”
  “米勒教授是怎么看的?”
  “他起初很惊愕,后来看到我很认真,便找了几本很好的书给我看。那些书对我的帮助很大。”
  谈到这里,我完全放心了。于是我举起杯子,喝了两大口咖啡。接着我把话题一转,问起其他几位还没毕业的旧同学的近况,也问起他自己毕业后的打算。他告诉我他打算到加州大学去谋一份教职。如果暂时没机会的话,他会在环保局先搞一两年博士后研究。我想,以他优异的成绩,应该是能实现他的理想的。
  他起身到厨房去为我添咖啡。返回原位的时候,他正襟危坐,以一种很斯文的姿态把右腿叉叠在左腿上。我必须指明的是,那样的坐姿,已经是很有女人味的了。
  我不知不觉地把目光转移到他的脸上,发现除了那对耳环和及肩的长发具有女人味外,他的脸孔还是男性的脸孔,特别是他脸上似乎还有约略可辨的胡子碴。
  他似乎猜到我在想什么,便说:“医生告诉我再过一两个月,我就长不出胡子来,脸孔会变得和女人一样光滑了。”
  我呷了几口咖啡,抬头望了一下窗外,便禁不住说:“多好的天气啊!”
  “我们出去散步一下好吗?”
  我马上同意。

7
        “你不锁门吗?”
  “没必要。这里很安全,我们很少锁门。”
  那天的天气使我很难忘。天空蔚蓝一片,不带一丝云彩。落叶乔木的叶子全掉光了,剩下光秃秃的枝桠。抬头望上去,林中唯一的绿意,是来自那些比落叶乔木高出一个头的松树。阳光慷慨地从芜杂的枝桠间洒了下来,照亮了树林,也带来了温暖。
  在吉米的带领下,我们踩着地上的枯叶,沿着右边依稀可辨的林中小道缓步前行。他知道我对树木很感兴趣,便不时停下来,教我如何辨认一些常见的树木。
  不久我们开始上一个陡坡。由于地上松动的枯叶使脚下的鞋子有打滑的危险,我们都放慢了脚步,小心翼翼地一步一步往上走。走到半坡上的时候,他在一块大石头边停下来缓口气。我则靠在石头下边的一棵松树等他继续前行。由于他站在高处,我抬起头来,视线刚好落在他的臀部上。我赫然发现,他的臀部已经开始有女人那种玲珑的曲线了。这个发现,使我心里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这种感觉可以有很多解释,不过,我宁可把它归于自己对现代医学的赞叹。
  下了山坡后,那个属于教会营地的小湖映入了眼帘。在明媚的秋日下,那面小湖显得格外的澄澈。
  我们来到下船的浮台上。我告诉他我非常喜欢有水的地方,特别是开阔的湖面。他说他看过某本书上曾论证过开阔的环境对古人类的生存起着正面的作用,他相信那个论点。的确,吉米阅读广泛,知识渊博,在同学间是有名的。
  当晚,我躺在床上,久久不能成眠。我想起吉米,也想起罗希妮。我起初还以为他们是天作之合,在那所可爱的林边小屋过着童话般的生活。不过,童话毕竟是童话,现实终归是现实。
  我设身处地把自己想像成吉米,如果自己处在他的位置,会不会有勇气做他现在所做的事。我感到深深的怀疑。毕竟,我所接触的文化,有着过份沉重的包袱。这个文化过份迷信权威,过份屈服于权力,过份强调服从。吉米所接触的文化,却使他能轻装前行,在自己有生之年完成自己想做的事,不等来生,不把责任推给下一代。

8
        由于种种的原因,我后来离开了州立研究所,到一间软件公司工作。一位环境工程系出身的旧同事卡特琳也差不多在同时期离开,到环保局去当我们戏称的所谓“技术官僚”了。有一天,卡特琳忽然打电话来我的办公室,说她有一位新来的名叫爱弥丽的博士后研究生认识我,希望能和我谈话。我怎么也想不起曾认识过一位叫爱弥丽的女生,不过基于礼貌的缘故,不便拒绝。
  谈了两句,我马上认出爱弥丽原来就是吉米。他──不,从现在开始应该改称她──告诉我她已经做了手术,现在已经是一个真正的女人了。询问了彼此的近况之后,我便约她和卡特琳下周来我的公司见面,并在我公司幽雅的餐厅共进午餐。
  见面时我几乎认不出吉米──不,爱弥丽来。她上身穿着一件无袖紧身蓝色绵衫,充份突显出丰满的胸部。光滑的脸上扑着红粉,薄薄的嘴唇上涂上了一抹淡淡的胭脂。过肩的长发,高挑的身材,加上那件暗紫色的印花长裙,使她简直称得上是风姿绰约的了。比起留短发的卡特琳,爱弥丽更多了几分女人味。
  我们在公司的餐厅里,在悠扬的现场钢琴演奏乐声的陪伴下,共进了一顿很有风味的午餐。由于我们只能相聚一小时,再加上卡特琳在场,使我不便向爱弥丽询问变性后的感想。不过,也许也没有询问的必要,因为答案就明明白白地写在爱弥丽的脸上:她变得比以前的吉米更自在、更快乐。单凭这点,我就不在乎失去吉米。因为爱弥丽是脱胎换骨之后的吉米,是更完美、更快乐的吉米。
  我最后一次见到爱弥丽是在校友为她举办的告别会上。她当时已经在加州大学找到一份教职,很快就要离开北卡到加州去。她告诉我她已经把那所小屋让给罗希妮,并且还继续和罗希妮保持联络。
  虽说是告别会,大家都没有依依不舍之情。因为这里毕竟是母校的所在地,将来母校举办什么会议或特别讲座之类的活动,大家还是会再见面的。
  不过,爱弥丽毕竟与众不同。由于她作出了勇敢的选择,使自己在完成自我的过程中获得了完美的蜕变。凭着这点,她在与会者的心中占据了一个特殊的位置。这就说明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从老远的地方赶来出席这个集会了。

2008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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